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居住权的取得
释义
居住权的取得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随便看
股东委托授权书不可撤销吗
公司变更股东多久可以完成变更登记
股东连带担保证明的规定是什么?
有限公司法人是董事长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的设立有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空壳公司法人承担风险有什么?
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最新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中的任意性条款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钱
《公司法》关于法定公积金是必须要提取的吗?
公司法人可以领发票吗?
公司法的司法解释四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认缴最长时间是怎样的?
合伙协议的内容包含哪些
股东会决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公司股东会有几种召开形式
企业分公司负责人的签订合同是否可行
分公司的发包合同如何有效?
隐名股东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人有限公司其他隐名股东是否合法?
形式发票要列举清楚哪些内容
股东入伙细则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股份制公司股东制度应该怎么写
施工合同可以和分公司签订么?
欧洲煤钢共同体
欧洲理事会
欧洲理事会规章
欧洲社会宪章
欧洲社会宪章
欧洲空间机构
欧洲经济共同体
欧洲经济合作组织
欧洲经济和货币同盟
欧洲经济委员会
欧洲美元债券
欧洲美元市场
欧洲股票市场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欧洲航空安全组织
欧洲航空法协会
欧洲被保护国
欧洲议会
欧洲议会
欧洲货币
欧洲货币体系
欧洲货币协定
欧洲货币单位
欧洲货币合作基金组织
欧洲通货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4/18 11: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