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地役权的特征: (一)地役权以存在两项不动产为前提 (二)地役权具有很强的意定性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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