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房屋拆迁纠纷诉讼类型 |
| 释义 |
推荐房地产律师: 一、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题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推荐阅读:新拆迁条例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12号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二种情形:其一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拆迁当事人之间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达成了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反悔,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 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内容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此外,笔者认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反悔的,拆迁人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随便看 |
- 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什么时候发放
-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偿协议应该跟谁签
- 土地转包后,土地征收补偿归谁
- 村委会可以代替被征收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吗
- 土地征收补偿不合理,信访有用吗
- 怎么有效提高土地征收补偿
- 两家人对土地的归属有纠纷,土地征收补偿征收方直接不发合法吗
- 2020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 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有什么关系
- 在征地拆迁中,哪些情形属于商业用地
- 土地征收产生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
- 土地征收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 合法的土地征收程序有哪些,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 征收方征收程序不合法怎么办
- 房屋的征收程序和土地征收是一样的吗
- 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 在农村土地征收中,什么样的征收是违法征地
- 房屋拆迁时,补偿方案不合理,是否可以拒绝征收
- 征收方新套路套路—以危房改造代替征收
- 房屋被征收能否要求给回迁房,法律是否支持
- 征地公告超过2年才征收超过时效了吗
- 鱼塘征收,鱼苗怎么计算补偿
- 鱼塘被要求恢复耕地,鱼塘征收没有补偿吗
- 鱼塘遇到征收,按照水面面积还是立方面积补偿
- 鱼塘征收,补偿不合理该如何维权
- 国际债券
- 国际债券交易商协会
- 国际公务员
- 国际公务员制度法
- 国际公法
- 国际公法上的庇护的决议
- 国际公法中时际问题的决议
- 国际共管
- 国际关切的可航行水道
- 国际关系上解除时效一般规则
- 国际内河航行联盟
- 国际内陆海
- 国际军事法庭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
- 国际农业生产者联合会
- 国际农业研究所
- 国际刑事法院
-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
- 国际刑法
- 国际刑警组织
- 国际刑警组织中国中心局
- 国际制裁
- 国际劳动宪章
- 国际劳动标准
- 国际劳动法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