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以恢复执行吗 |
释义 | 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以恢复执行吗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发现新的执行条件时,可以申请重新执行,而非恢复执行。 这意味着,如果案件因特定原因被终结执行,但随后出现了足以恢复执行的新情况或证据,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新的执行申请,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二、终结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 法律网提醒,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终结执行程序包括多种情形,如: 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3.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 4.特定类型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5.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债务且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6.被执行人在执行中被裁定宣告破产。 7.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这些规定明确了终结执行的具体条件和适用范围,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 三、执行终结的实体和程序效力 执行终结的效力在实体和程序上均有体现。 1.程序上,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生效,标志着执行程序的正式结束,此后不再恢复。这意味着执行法院将停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也不再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 2.实体上,执行终结并不否认或推翻法律文书对权利人权利的确认,而是表明法律不再通过执行程序来保障权利人的权利实现。 这并不意味着权利人的权利就此消失或无法得到救济,权利人仍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寻求权利的实现。 3.《民事诉讼法》第258条还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对协助执行人也具有约束力,确保执行终结的裁定得到全面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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