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规定 |
释义 | 一、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规定 借条与欠条均是债权债务纠纷的重要凭证。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二、借条诉讼时效的特殊规定 在借条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出借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则该诉讼时效期间会中止,直到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时重新计算。 此外,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将自该日期起算。同时,如果借款人在还款日期前归还了借款,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将不再起算。 ![]() 三、欠条诉讼时效的普遍规定 与借条不同,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也是3年,但起算点略有不同。如果欠条注明了履行清偿欠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将自该日期起算。 对于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将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 总之,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规定虽然存在一些共同点,但它们的起算点和计算方式存在明显的差异。了解这些规定对于债权人来说非常重要,有助于确保其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规定对于债权人来说至关重要,你还有哪些法律疑问或困惑?欢迎随时向法律网提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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