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转继承的条件
释义
适用转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随便看
商标注册属于哪个部门呢
重婚罪立案到判多长时间
水利工程用地相关手续
证券评估机构可以设立分公司吗
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无罪
怎么看公司logo是否被盗用
土地平整工程验收标准
医患纠纷怎么投诉
著作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交强险能用什么方式付款
拆迁时残疾人享受哪些政策
伤残鉴定后给发残疾人证吗
怎么接到建筑工程欠款的案件
住宅门面可以做餐饮吗
证券业协会有什么职责
食品车间国家标准
如何进行医疗纠纷鉴定
餐饮营业执照多久有效期
餐饮业一个营业执照可以开两店吗
车险过户是什么意思
企业进行诈骗该向什么部门举报
酒驾酒精测试国家标准
原始股上市的限售期是多久
生产销售劣药追诉标准
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包括哪些
中华民国14年宪法草案
中华民国《法院组织法》
中华民国《破产法》关于和解程序的规定
中华民国《破产法》关于破产程序的规定
中华民国临时执政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乡(镇)组织暂行条例
中华民国保险法
中华民国公司法
中华民国兵役法
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
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施行条例
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施行法
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施行法
中华民国刑法
中华民国北京临时参议院
中华民国北洋军阀政府《民事诉讼条例》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参议院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0/16 13: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