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在什么情况下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会丧失效力?
释义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比如: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遗嘱”给儿女了,则遗嘱无效)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A先立遗嘱把一架钢琴给儿子B,后来A自己又把钢琴给砸了,钢琴不存在了,遗嘱当然实效)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5、厉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这是兜底的,对于前面没有涉及的情况,都可以适用)。
随便看
个人借款中的利息没有约定怎么办
公诉活动的效力有哪些
被害人的权利义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个人借款利息该怎么算?
把别人打成了轻伤属于公诉案件是否合理
如何计算债务的逾期利息
怎样计算公诉案件的期间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要怎么办
提起公诉有哪些条件和程序
怎么约定借款利息 他人借钱不还该怎么办
我国公诉案件被害人程序权利有哪些
借款利息和违约金能否并存
提起公诉的意义有哪些
借贷没约定利息该如何解决
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享有什么权利
私人间借款的利息一般是多少
刑事公诉案件上诉一审需要多久会把材料移交二审法院
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注意哪些方面
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程序具体包括哪些
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 怎么约定借款利息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是如何判决的
在我国网贷2020利息多少钱
公诉案件审判员要审查哪些内容
网贷欠了2万多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
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
陕甘宁边区光华盐业公司章程草案
陕甘宁边区军民诉讼暂行条例
陕甘宁边区军民诉讼暂行条例
陕甘宁边区农业税暂行条例
陕甘宁边区劳动保护条例(草案)
陕甘宁边区县务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
陕甘宁边区县司法处组织条例草案
陕甘宁边区县政府组织暂行条例
陕甘宁边区县政府组织暂行条例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会议规程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常驻会委员会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驻会委员会、政府联合通知
陕甘宁边区发展牲畜暂行办法
陕甘宁边区各乡市政府组织暂行条例
陕甘宁边区各乡市政府组织暂行条例
陕甘宁边区各县区公署组织暂行条例
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
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
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
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
陕甘宁边区各级税务机关税款报解规则
陕甘宁边区各级税务机关组织规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5/15 8: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