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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阴集约用地促产业转型升级
释义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省级开发区、镇(街道)工业集中区亩均投资强度和亩均产出须分别达到390万元、260万元以上和500万元、400万元以上;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用地规模15亩以下的新增工业项目不单独供地。这是江阴市2004年以来第六次提高用地准入门槛。 
     为积极争创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打造全国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江阴市委、市政府提出,进一步强化用地管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意见》要求按照每个集中区重点定出一个主导产业、1~2个配套提升产业的要求进行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商务、环保、规划、国土等部门进行核定,彰显各园区特色。进一步扶持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各镇(街道、开发区)要通过盘活存量、复垦挂钩等措施,每年新建50亩~100亩多层标准厂房,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问题。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层全额征收,二三层减半征收,三层以上免征。
     江阴市还进一步完善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奖惩制度,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出让的工业用地按实际成交价款20%收取履约保证金,其中10%考核按时开工,10%考核集约用地指标。出让的经营性用地按实际成交价款10%收取履约保证金,其中5%考核按时开工,5%考核按时竣工。同时,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同一企业集团有多宗土地、部分土地尚未建设或已建成但投资强度低于规定标准的,不得安排新的项目用地。江阴市政府将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按照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等相关指标,对镇(街道、开发区)分级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
     江阴市还创新工业用地差别定价机制,对列入现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江阴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公开出让底价可以在市场评估的前提下适当下浮。对项目投资大、产业层次高、经济效益好的工业项目,公开出让底价可以按国家发布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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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8 5:4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