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转让合同权利的外部效力有: 1、未通知债务人的,合同权利的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未经受让人同意,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 3、转让债权的,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抗辩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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