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董事会与执行董事区别
释义
执行董事是《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一个概念。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第二款规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是通过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随便看
在试用期职工受伤算工伤吗
法律规定盗窃一万元要判几年
上班时间被人打了算不算工伤?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规定是什么?
意外伤害险属不属于工伤保险?
非法持有枪支被监视居住期间遵守哪些规定?
犯罪未遂免除刑罚是否可行
中午休息时间生病算不算工伤?
赌博输了150多万进看守所关多久?
生产销售假药罪律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上夜班回家后死亡算不算工伤?
监视居住回原籍地执行可以吗?
行政复议维持不认定工伤决定怎么办?
哪种交通事故不算工伤事故
刑法修正案九对终身监禁的规定适用于哪些人员
迟到早退属不属于工伤认定?
监视居住的逮捕条件有哪些?
工作时间外出吃饭算不算工伤?
对犯罪分子怎么执行管制?
工作中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外出开会期间晕倒算不算工伤?
生产销售假药罪无罪辩护词范文是怎么写的?
下班不算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犯罪人缓刑收监刑期怎么算
员工的工伤不算病假吗?
清末民事诉讼的上告程序
清末民事诉讼的上诉程序
清末民事诉讼的再审程序
清末民事诉讼的抗告程序
清末民事诉讼的控告程序
清末民事诉讼的普通诉讼程序
清末民事诉讼的特别诉讼程序
清末民事诉讼的第一审诉讼程序
清末立宪团体
清泰制敕
清盐法志
清真言
清稗类钞
清算组织
清退
渊鉴类函
渎职
渔业养护区
渔业管理之诉
渔业管辖权案
渔区
渤海二号事故
渤海区人权保障条例执行规则
渤海区处理敌人扫荡期间窃盗案件暂行办法
温勃勒登号案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0/10 12: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