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告及债权申报
释义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全部成员、债权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组的公告义务。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随便看
出了事故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房屋转让不影响原租赁合同内容
房屋转让不影响原租赁合同 原同合法
租赁合同转让合法吗
公房承租权转让合同
酒店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合同范文
担保合同的漏洞及欺诈
担保合同漏洞及欺诈的防范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
某行政诉讼的答辩状
一审行政诉讼答辩状如何填写
在看守所提讯、押解要哪些证件?
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如何约定违约金
住房合同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超时拘留如何获得国家赔偿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如何计算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长?
员工自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自动离职有补偿吗
员工自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时职业病患者工伤待遇如何认定
离职后发现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怎么算?
债务人去世留遗产 担保人追偿获支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粮食合作社简章》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苏维埃国有工厂管理条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六号训令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22号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七号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八号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六号)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关于苏维埃建设的重要训令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感化院暂行章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十大政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程序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程序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各级国民经济部暂行组织纲要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6/6 12: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