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撤销权对第三人的效力
释义
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以后,如果财产已经为第三人占有或受益的,则他们应向撤销权人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当然,如果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且支付了一定的代价,那么就不应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因而也不发生返还问题,而应由债务人赔偿损失。
人的效力
随便看
房屋腾退所需支付的赔偿金包括哪些方面
父母是否仍需向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
老人立遗嘱时公证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劳动监察的调查如何作为证据使用
男方应该如何准备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在司法鉴定中如何确定轻伤的标准
离婚后对于未偿还的房贷应该如何处理
旧伤复发能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离婚后应该如何解决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的问题
学校开除学生打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仲裁撤诉的程序是什么
产品合格证办理手续包括哪些步骤
如何判断未偿还债务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行径
如何确保女人在离婚时争取到最大的法律权益
欠债不还是否有可能被指控为诈骗罪
医院过度医疗是否可以通过投诉来解决
产品责任纠纷是怎样形成的
经过判刑的抢劫罪犯是否可以获得假释
停车场车辆被砸是否有责任人需要负赔偿责任
过错责任在侵权责任中是根据什么进行规定的
购房离婚后须等待多长时间才能复婚
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了财产该怎么解决
轻微伤和轻伤在哪些方面存在区别
离职后怎样处理社保问题
房产过户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社会主义法律秩序
社会主义法律规范
社会主义法律调整的趋势
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法律部门的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优先性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普遍性
社会主义法治水平
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质
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
社会主义法的人民性
社会主义法的人民自觉遵守性
社会主义法的人道主义的原则
社会主义法的体系
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的特点
社会主义法的公正性
社会主义法的创制
社会主义法的国家强制性
社会主义法的国家强制性和人民自觉遵守性的统一
社会主义法的国际主义原则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法的教育作用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7/8 17: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