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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洛阳一小区开发商独霸一电梯
释义
    昨日,市民苗女士称,她所居住的世府名邸小区2部电梯只有1部对业主开放,另外一部成了该栋楼内一家公司的专用电梯,小区业主多次反映、协商无果,至今已有4年时间。“小区电梯是小区公共设施,为何不让业主用?”
    投诉|一栋楼200余户居民,只有一部电梯
    眼看上班时间快到了,排队等电梯的队伍还是一条长龙,只能从18层走楼梯下楼。四年来,洛阳新区世府名邸小区的业主们,每天都在为坐电梯伤脑筋。
    据小区业主苗女士介绍,她所居住的那栋楼共20层,其中3、4层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剩余18层总共有200余户居民。“两部电梯,200余户居民共同使用一部,另外一部是这家公司的专用电梯,业主无权使用。”
    昨日上午,媒体来到该小区苗女士居住的那栋楼,发现两部电梯确实只有一部在运行,另一部被锁住。苗女士说:“这部电梯是楼上公司的专用电梯,只有他们自己刷卡或物业帮忙刷卡才能使用。”业主刘大爷告诉媒体,这种情况已持续4年,他们曾多次向物业和相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没解决。“物业前两年就说等楼上的公司搬走了,另外一部电梯就能用了,但直到现在还是老样子。”
    物业|开发商占用一部电梯,未移交给物业
    媒体联系了该小区物业河南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称,“专属电梯”的使用者是该栋房子的开发商路劲地产·洛阳顺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劲地产)。“我们物业公司也是路劲地产下面的子公司,公司在这儿办公,占用了其中一部电梯。”该工作人员称,物业方面很清楚小区电梯属于广大业主所有,但他们也有难处。“开发商只向物业方面移交了一部电梯,物业对于另外一部电梯没有管控权,我们也想将电梯交给业主使用,但确实没办法。”同时,该工作人员称,开发商承诺年底搬出该小区,将电梯归还给业主使用。
    就电梯移交和使用问题媒体联系了路劲地产。该公司一工作人员称,此问题需要向领导请示,让媒体等候。截至发稿,媒体未等到路劲地产的回复。
    律师|电梯为业主共有,物业和开发商做法不当
    “小区电梯为广大业主共同所有。”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办一工作人员说,该小区其中一部电梯不让业主使用,显然不符合规定,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应予以解决。
    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淼表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小区电梯属于小区公共设施,是小区业主共有。“开发商长期占用电梯,导致业主无法正常使用,影响了公共利益。”开发商在该小区内办公,可以理解为它也属于该小区业主,物权法规定,小区业主在行使自己专有物权利时不得侵害其他业主权利,更何况开发商使用的是小区公共物的物权,很显然损人利己。“业主代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放此电梯,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使用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于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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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