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     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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