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权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不仅被继承人收养的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继承人收养的子女也享有代为继承权。 ![]()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6.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综上所述,继承人收养的子女也享有代为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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