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申报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债权申报的材料
1、债权申报书 写明债权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申请抵消、是否为连带债权等。债权人为担保人的,写明担保成立的时间、担保的方式、被担保的主债权情况、被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间、财产担保的担保物情况、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债权人为连带债务人的,写明连带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对破产企业拥有多笔债权的,逐笔申报。 2、债权证据材料 债权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债权人不能仅提供明细账,应将记账用原始凭证全部复印或出具书面说明;债权受偿情况的证据材料,如进账单、抵偿协议等;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期限的证据材料。 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利息计算至 破产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性债权人提供)。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提供)。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 二、提交申报资料的注意事项 1、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原件一份,核对后退还;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均需一式四份。 2、提供材料纸张统一为复印纸A4型。 3、申报债权时,一定要详细填写债权人准确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固定及移动电话)及委托代理手续。 三、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上述内容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债权申报材料有哪些”,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您有法律需要,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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