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的起草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进行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法是私法,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因此,起草合同时,双方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其他条款,但是自行约定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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