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过户拆迁补偿协议由谁来签 |
释义 | 一、未过户拆迁补偿协议由谁来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是与被拆迁人签订的,而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所以房屋登记谁的名字,谁有权签订补偿协议,如果买受人对签订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 二、拆迁补偿协议丢失怎么办 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各持一份。拆迁安置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哪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请拆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这里的拆迁人不是指个人,而是负责拆迁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那个单位。同时去拆迁部门补办拆迁安置协议的时候,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补发申请证明书; 2、登报声明、具结书; 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4、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常见陷阱 1、采用心理战术逼迫被拆迁人签字 在实际拆迁中,拆迁方常以政策作为挡箭牌,以“少补”或“不补偿”作为威胁,逼迫被拆迁人签字,被拆迁方的口头威胁与政策不等于法律,在遇到此类状况时,一定果断选择维权。 2、合同约定不够具体明确 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 3、拆迁方未当场签字盖章合同被篡改 拆迁人经常以需要将被拆迁人签好字的合同带回盖章为由,承诺会在签字盖章后将完整的协议交给被拆迁人。待协议交回被拆迁人手上时,这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条款可能跟自己当初签订的有所出入,补偿标准条款已经被拆迁人修改。 4、房屋评估有猫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不管是整体评估还是分户评估报告,都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评估机构公章。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未过户拆迁补偿协议由谁来签的内容,未过户拆迁补偿协议由拆迁时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来进行签订,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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