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征收民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企业征收民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1、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 2、设备设施赔偿。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原因是政府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 3、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所以虽然现在已有拆迁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此项目评估,但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损失差距较大。 ![]() 二、土地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依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的法定条件是: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征地实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同时《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三、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 1、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2、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的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因补偿费用分配引起的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上面的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企业征收民房补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可知,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的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的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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