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治安行政强制措施的分类     治安强制执行种类包括以下5类,其中强制扣缴可以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13条2款规定“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 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公安机关行政强制措施都包括什么     公安机关行政强制措施都包括以下这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     1、行政强制措施是对权利的一种临时限制,行政处罚是对权利的最终处分;     2、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行政处罚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治安行政强制措施的分类的相关内容,在需要去进行治安行政强制措施的时候,也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