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注册要哪些材料 |
| 释义 | 一、公司注册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证明; 2、公司章程;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公司住所证明; 5、设立登记申请书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注册新公司的流程 1、核准公司的名称; 2、制定公司章程,准备好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3、申请设立登记; 4、领取营业执照; 5、开立银行账户; 6、刻制公章,法人章; 7、进行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注册公司对地址有以下要求 1、公司注册地址所在的房屋必须为注册人依法能处分的房屋; 2、公司注册地址所在的房屋产权性质不受限制。即该房屋可以是住宅、商住、商业、办公、写字楼等; 3、注册公司对地址的其他要求。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第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注册要哪些材料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公司注册是需要准备好营业执照、法人的身份证件、公司章程、住所证明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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