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镇修路占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一、城镇修路占地补偿标准 (一)征用农村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来计算;征用农村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来计算; (二)征用农村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 (三)征用农村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来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外再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 二、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方式 (一)按年补偿。农户按年领取补贴款,每年每亩800元,一直补贴到二轮土地承包结束为止。 (二)一次性补偿。一次性补偿以“谁的耕地被占、补偿就给谁”的原则,一次全部发给农户。 (三)享受红利补偿。补贴款将投入当地旅游开发、农业生态项目等,村民以持股的方式入股享受分红补贴。 三、农村修路占地补偿金额 (一)农村土地包括耕地、菜园、果园、宅基地等等,每一种的补偿都是不一样的,而且国家并没有对此有统一的标准。有的地区的地价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获得的赔偿自然是不一样的,从3-5万元/亩不等,有的地区还会更高。 (二)临时用地补偿标准为耕地为2240.00元/年,非耕地为1120.00元/年。 (三)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照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县城城市规划区内每亩14000.00元、城镇规划区内每亩13000.00元、规划区外每亩12000.00元。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城镇修路占地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征用农村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来计算,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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