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完可以修改吗 |
释义 | 一、遗嘱公证完可以修改吗 可以修改,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二、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1、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审查 1、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2、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四)出具公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三、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三)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五)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对遗嘱公证完可以修改吗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遗嘱公证后是可以更改的,但是需要通过订立一个新的公证遗嘱才能变更的,如果没有公证,仅订立新的遗嘱,是不会发生更改的。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相关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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