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证过户程序 |
释义 | 一、土地使用证过户程序 首先,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准备这些材料:(一)转让合同或协议;(二)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三)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四)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五)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六)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你们一起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原产权证和土地证。)对符合条件的房准予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缴纳相关的一些税费(税费的关系构成比较复杂,不同的房屋是不一样的)。 土地使用证过户大概流程: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需带相关证件),房管局在将你们的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 二、土地使用证过户到什么部门 可以去国土局办理。 (一)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二)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三)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四)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五)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六)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三、土地使用证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 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办理土地过户的手续如上所示,如果当事人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买卖的,只有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后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使用证过户程序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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