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遗嘱公证费收取标准 |
释义 | 一、房产继承遗嘱公证费收取标准 公证费是公证服务证明民事协议、收养关系、事实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的费用。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以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收费波动范围内,确定本区域的详细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备案。财产继承、捐赠、遗赠证明的,按照收益20万元以下的1.2%;超过20万元但50万元以下的,按1.2%收取公证费;超过50万元但500万元以下的,按0.8%收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0.5%;超过1000万元的为0.1%。 ![]() 二、继承房产公证后如何过户 继承房产公证后,房屋继承人到房产管理局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书原件; (二)当事人身份证件; (三)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需公证); (四)房地产权证原件; (五)房屋平面图; (六)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七)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八)继承公证书原件; (九)其他有关文件。 三、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继承公证的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波动范围内确定本区域的详细收费标准。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房产继承遗嘱公证费收取标准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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