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抗力的特点有哪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不可抗力的特点有哪些 不可抗力的特点有: 1.不可预见的偶然性。 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当然,这种预料之外的偶然事件,并非是当事人完全不能想象的事件,有些偶然事件并非当事人完全不能预见。但是由于它出现的概率极小,很容易被当事人忽略不计,把它排除在正常情况之外。 2.不可控制的客观性。 法律网提醒您,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该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人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债务人对事件的发生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主观上也不能阻它发生。债务人对于非因为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而产生的事件,如果能够通过主观努力克服它,就必须努力去做,否则就不足以免除其债务。 二、不可抗力的因素包括哪些? 不可抗力的因素包括: 1.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 三、不可抗力条款的表现形式 不可抗力条款的表现形式如下: 1.概括式。 即在合同中不具体规定不可抗力事故的种类,只用笼统的规定。如"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一方可不负有责任"。由于规定太笼统,一般不宜采用。 2.列举式。 即合同中列举交易双方认为可以作为不可抗力事故的类型。 3.综合式。 这是将概括式和列举式合并在一起的方式。即在列举了双方认同的不可抗力事故的类型的同时,如战争、水灾、地震、暴风雪等后,再加上"以及双方当事人所同意的其他意外事故"的文句,以便发生合同未列明意外事故时,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这种规定既明确,又有一定灵活性,是一种较好规定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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