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现金支票背面盖章吗,现金支票盖什么章 |
释义 | 一、开现金支票背面盖章吗 开现金支票背面盖章。现金支票取款时,持票人要在支票背面的“持票人签章”处签章,如果收款人是个人的,还要查验个人身份证件,并登记号码后,银行才给予支取现金。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二、现金支票盖什么章 开现金支票盖的章取决于在银行预留的什么章。根据我国规的相关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该为或者公章,加上代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或盖章。支票出票人的签章必须和预留银行签章一致。如果支票印章不符,将会被罚款。《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 三、现金支票是什么 现金支票是指存款人用以向银行提取或支付给受款人现金的一种支票。中国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办法规定,在银行开户的各国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只能在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内使用现金支票,并应写明款项用途,接受银行的监督。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可向银行申请挂失。挂失前已支付的,银行不予受理。在银行开立可以使用现金收付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对符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现金支票,委托开户银行支付现金。法律网提醒,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现金支票只能在出票人开户银行支取现金。 引用法条: [1]《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3]《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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