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 工伤鉴定程序有: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为: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 ![]() 三、工伤鉴定是否要等完全康复骨头长好才能做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鉴定不用等完全康复骨头长好才能做,自事故发生起就可以鉴定。 根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3]《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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