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 |
释义 | 一、交通肇事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 交通肇事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只对审理结束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交通肇事罪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属于交通肇事罪。法律网提醒,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三、怎样才算交通事故 要符合下列条件才算交通事故: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3.在运动中发生,即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 4.有事态发生,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即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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