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失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释义 | 一、一方失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方失踪离婚财产的分配只能分割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按规定应该是一人一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二、离婚一方失踪孩子怎么判 1.孩子只能由未失踪的一方抚养。 2.离婚后孩子只能由父母抚养,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是无权抚养的。 3.《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三、一方失踪多久可以离婚 一方失踪报公安机关宣告其失踪后,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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