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的合同效力 |
| 释义 |
一、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的合同效力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下: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2.如果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相对人订立合同,相对人善意并且无过失的,该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视为职务代理,其代表行为有效。 3.但如果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超越权限的,法人不承担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定代表人自行承担合同责任。 二、 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 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限制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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