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规定多少条 |
释义 | 一、寻衅滋事罪规定多少条 寻衅滋事罪规定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即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网提醒,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两个轻伤能调解吗 寻衅滋事两个轻伤不能调解。《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哪个重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之间难以比较严重性,因为二者存在诸多区别,如: 1.主观方面不同 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来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是将财物毁坏,犯罪动机一般方面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而寻衅滋事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虽也表现为故意,但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填补精神上的空虚,满足其耍威风、寻求刺激等个人不正当的要求,损毁财物不是其最直接、最主要的动机。 2.犯罪对象不同 从犯罪对象的选择来看,寻衅滋事犯罪的对象一般是不特定的,而故意毁损财物的犯罪对象一般是特定的。 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从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的情节来看,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型寻衅滋事犯罪,必须损毁公私财物达到“情节严重”。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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