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房屋权属有几种     房屋权属有五种类别。分别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军产房,公房,小产权房。另外,房屋所有权没有年限,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     二、房屋权属纠纷由哪个部门处理     房屋权属纠纷由乡镇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方法解决。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3.仲裁解决;     4.行政解决;     5.诉讼解决。不管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分为一审诉讼与二审诉讼。           三、房屋权属如何认定     我国法律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方式,赋予登记以公信力。因此,一般而言,房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所有在法律上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在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变更登记,还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并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所以当名义登记人与实际购房人不一致时,应注重客观事实,从房屋的购买、使用等方面的证据来确定不动产的真正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