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征地可以拒绝吗 |
释义 | 一、政府征地可以拒绝吗 政府征地不可以拒绝。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二、政府征地如何补偿 政府征地补偿流程如下: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法律网提醒,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等现状进行调查。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 三、政府征地不合理可向哪个部门举报 政府征地不合理可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征用土地方案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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