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公证的遗嘱会有效吗 |
释义 | 一、没有公证的遗嘱会有效吗 没有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就会是有效的。法律网提醒,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所以公证是一个形式要件,公证过的遗嘱效力更高。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 二、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吗 公证遗嘱可以撤销的。但必须是遗嘱人提供相关材料,亲自前往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撤销,经公证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撤销,也可以再次向该公证机关提出,再立一个与原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新公证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三、公证遗嘱怎么办理 公证遗嘱需要遗嘱人亲自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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