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能保释吗 |
释义 | 一、刑事拘留能保释吗 刑事拘留具备保释条件的能保释。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刑事拘留通知家属吗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转交涉案当事人家属的正式司法文件,它是以公安局的名义下发的正规文件,说明涉案当事人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 三、被拘留是否要交生活费 依据我国拘留所条例的规定,当事人被拘留的,是不需要交纳生活费的,拘留期限的生活费用,由国家财政经费进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六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设置拘留区、行政办公区等功能区域。 第七条 拘留所依照规定配备武器、警械,配备交通、通讯、技术防范、医疗和消防等装备和设施。 第八条 拘留所所需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3]《拘留所条例》第五条 [4]《拘留所条例》第六条 [5]《拘留所条例》第七条 [6]《拘留所条例》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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