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仲裁管辖的司法解释 |
| 释义 |
一、仲裁管辖的司法解释 仲裁管辖的司法解释是《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仲裁司法审查司法解释明确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范围,包括: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申请执行和撤销我国内地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案件;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仲裁裁决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等。 二、商事仲裁的诉讼个性 商事仲裁的诉讼个性有: 1.自愿性。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 2.专业性。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能力的专家担任仲裁员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是仲裁公正性的重要保障。 3.灵活性。由于仲裁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中的诸多具体程序都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与选择的。 4.保密性。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 5.快捷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使得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能够迅速得以解决。 6.经济性。时间上的快捷性使得仲裁所需费用相对减少;仲裁实行一裁终局,无需多审级收费,使得仲裁花费的成本较低;仲裁的自愿性、保密性对当事人之间今后的商业机会影响较小。  三、商事仲裁裁决是终局吗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商事仲裁裁决是终局。一般而言,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争议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允许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在仲裁结束后,仲裁员的裁定是最终的,如果任何一方不满,都不能反悔或提起诉讼。只有很少的情况可能改变。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 随便看 |
-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有哪一些法律规定
- 征地补偿款是给村集体还是给失地农民
- 征地补偿款要交给村集体吗
- 征地补偿款村集体可以截留吗
-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要求有哪些
- 2020年农村集体土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 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费该怎么分配
-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受不受法律保护
- 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村民需要签字
- 征地能否发放误工补助
- 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的分配对象有哪些
- 农村征地补偿,给集体还是给农户
- 超生子女能领农村征地补偿款吗
- 农村征地,遇到不合理的征地补偿,应该要如何处理呢
- 农村征地补偿,能领多少钱,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 农村征地补偿,独生子女是否可以获得额外补偿
- 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如何发放
- 国家征地补偿款不发放,老百姓该怎么办
- 户口迁出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
- 征地补偿款怎么算,征地补偿款是否可以截留
- 征地补偿款,是全村农民共同享有吗
- 死亡人员能否成为征地补偿对象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征地补偿款归谁所有
- 征地补偿款是给村里吗被征迁人什么时候能拿到补偿款
- 联合国粮农组织
-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章程
- 联合国系统
- 联合国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的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
- 联合国行政法庭
- 联合国行政法庭判决效力问题的咨询意见
- 联合国行政法庭第158号判决复核问题的咨询意见
- 联合国行政法庭规程
- 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
- 联合国训练研究所
- 联合国资本发展基金
- 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
- 联合国部队参与的战争中武装冲突人道主义规则的适用条件的决议
- 联合国部队参与的战争中除了武装冲突人道主义规则以外的规则的适用条件的决议
-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
-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章程
- 联合国难民署
- 联合国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 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
- 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
- 联合声明
- 联合所有制
- 联合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