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治安管理一般拘留几天     治安管理一般拘留十五天以下,两项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拘留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二、治安拘留有案底吗     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性质是不同的。法律网提醒您,治安拘留针对的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也是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但不记入个人档案,不会留下案底。           三、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法定情形包括: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违法人员,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有以下情形,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