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力还债担保人责任 |
释义 | 一、无力还债担保人责任 无力还债担保人责任的处理方式是,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银行贷款做担保人的资质 银行贷款做担保人的资质如下: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最主要的是,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 三、丈夫做担保人会连累妻子吗 法律网提醒,丈夫做担保人不一定会连累妻子。如果担保责任属于担保人的个人债务,不会连累到妻子;如果担保责任是夫妻共同愿意承担的,或者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会连累到妻子。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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