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权的概念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代位继承权的概念是怎么样的 代位继承权的概念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为被继承人继承的意思。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的内容包含哪些 代位继承的内容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以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参加继承,并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的一种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是被代位继承人,其晚辈直系血亲是代位继承人,他们的继承权是代位继承权。法律网提醒您,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继承制度。 ![]() 三、代位继承可以拒绝吗 代位继承可以拒绝,但需要代位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拒绝继承遗产。表示的方式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但需要明确表达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实践中,代位继承人想要放弃或拒绝继承的,可以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这样的放弃更为明确,不容易引发纠纷。 代位继承人享有继承人的权利和承担同样的义务。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可以拒绝或者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代为继承人当然享有拒绝和放弃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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