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汇总免责条款一般有哪些 |
释义 | 一、合同汇总免责条款一般有哪些 合同汇总免责条款一般有: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二、免责条款的特点 免责条款有如下特点: 1.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任,因此只有在责任发生以前由当事人约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责任,则与达成免责条款是有本质区别的。 3.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 ![]() 三、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 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分别有: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主体意思表示真实;免责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要件。 法律网提醒,免责条款的无效情形分别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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