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的条件界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军人离婚的条件界定是什么 军人离婚的条件界定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在启动协议离婚程序之前,首先要提交一些证件和证明材料,这是协议离婚的流程中所需要具备的。 1.身份证明,不同的居民需要提供不同的身份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 三、离婚协议生效条件 1.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的; 2.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3.离婚协议经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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