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德州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事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
| 释义 | 一、德州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事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德州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事处罚标准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罚金标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罚金标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无限额罚金制、限额罚金制、比例罚金制和倍数罚金制四种形式,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采用的是无限额罚金制,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相应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构成要件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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