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公证遗嘱有什么效力 |
释义 | 一、公证处公证遗嘱有什么效力 公证处公证遗嘱的效力为: 公证遗嘱只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就一直有效,在继承开始后,按照经公证的遗嘱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二、遗嘱公证如何收费 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 三、遗嘱如何公证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 1.提出公证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公证处审查受理。 3.公证处对遗嘱进行审查。 4.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 5.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引用法条: [1]《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