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借条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借条名字写错了的处理:     1.借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     2.起诉到法院,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     3.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4.借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     二、借条应具备的内容     1.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     2.借款的种类;币种;借款的用途;     3.借款的数额和利率、期限;     4.以及还款的方式、时间、地点等重要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借条的有效期     法律网提醒您,借条的有效期具体如下: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3年;     3.债权人需从借款发生之日的20年内主张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