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中的时效怎么理解出来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中的时效怎么理解出来 行政诉讼时效是《行政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当事人的有效起诉期限,当事人超过此期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限通常为六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 (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6个月。 (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 2.最长诉讼时效:将行政诉讼最长时效分为两种。 (1)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1年。 (2)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为5年。 ![]() 三、过了行政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时效过期后,当事人仍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仍然受理,但可能会败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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