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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证人追偿权是不是有法律规定的
释义
    一、保证人追偿权是不是有法律规定的
    保证人追偿权有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一般应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额,但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另一部分是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因保证人的过错而多付出的费用不在此列。
    
    三、保证人的追偿权怎么行使的
    保证人的追偿权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行使,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了其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在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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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3: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