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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劳动合同出现工伤怎样办
释义
    一、没劳动合同出现工伤怎样办
    没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2.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3.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个人办理工伤认定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个人办理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1.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
    2.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
    4.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三、工伤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
    工伤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款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没有伤残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如果评为伤残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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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0 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