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4万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4万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欠款4万无力偿还,处理的办理有以下几点: 1.求助亲朋好友。可以找亲朋好友进行还款,等待资金回转了再把钱还给亲朋好友; 2.申请展期。个人贷款无力偿还,首先要跟银行的信贷经理沟通好,并说明原因,申请展期; 3.巧用信用卡还款。信用卡的钱还贷款分期也是足够了的,如果借款人的资金周转不过来,那么可以借用信用卡还款。 二、民间借贷诉讼费用多少 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诉讼费用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实践中一般按诉讼请求所涉及的金额进行收取。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以此累计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 三、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具体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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