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费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拆迁补偿费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补偿费标准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征地拆迁补偿需要提供的资料一般有哪些内容 法律网提醒,征地拆迁补偿需要提供的资料一般有如下: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即发改委的立项批复);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即用地批准书);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三、迁补偿不合理能不能起诉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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